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出租持有的花园街、光华星城、望江苑、天香苑二期等43套房产,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合法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花园街、光华星城、望江苑、天香苑二期等43套房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芜湖市各小区及沿街门面,具体建筑面积、租金底价、交易保证金等明细如下:
标的代码 |
出租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楼层 |
三年期租金评估价(万元) |
三年期租金底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状态 |
807097 |
花园街B区16号 |
19.84 |
1 |
2.4998 |
2.5 |
0.5 |
0.2083 |
宜居公司无产权资料,但同小区同幢楼房屋已办证。 |
公告中 |
807098 |
花园街32号-1 |
19.22 |
1 |
2.4217 |
2.43 |
0.5 |
0.2018 |
公告中 |
807099 |
花园街16号 |
15.64 |
1 |
1.9706 |
1.98 |
0.5 |
0.1642 |
公告中 |
807100 |
景春花园19号楼架空层 |
107.8 |
1 |
1.9404 |
1.95 |
0.5 |
0.1617 |
公告中 |
807101 |
海润小区两间楼梯间右边一间 |
8.58 |
1 |
0.3707 |
0.38 |
0.1 |
0.0309 |
公告中 |
807102 |
海润小区两间楼梯间左边一间 |
8.58 |
1 |
0.3707 |
0.38 |
0.1 |
0.0309 |
公告中 |
807103 |
园丁二期5-1至5-4 |
361.32 |
1 |
10.406 |
10.41 |
3 |
0.8672 |
公告中 |
807104 |
弋江新生活3号楼10# |
67.91 |
1 |
5.3785 |
5.38 |
1.5 |
0.4482 |
公告中 |
807105 |
弋江新生活9号楼06# |
84.91 |
1 |
6.7249 |
6.73 |
2 |
0.5604 |
公告中 |
807106 |
滨江山庄10号楼103# |
17.36 |
1 |
2.9998 |
3 |
1 |
0.25 |
公告中 |
807107 |
柳春园小学后(米捐巷第6间门面) |
15 |
1 |
1.728 |
1.73 |
0.5 |
0.144 |
公告中 |
807108 |
柳春园小学后(米捐巷第7间门面) |
15 |
1 |
1.728 |
1.73 |
0.5 |
0.144 |
公告中 |
807109 |
柳春园小学后(米捐巷第8间门面) |
15 |
1 |
1.728 |
1.73 |
0.5 |
0.144 |
公告中 |
807110 |
天香苑二期1-1-03 |
167.5 |
1-2 |
15.678 |
15.68 |
4.5 |
1.3065 |
公告中 |
807111 |
天香苑二期1-1-04 |
255.38 |
1-2 |
23.9036 |
23.91 |
7 |
1.992 |
公告中 |
807112 |
天香苑二期2-1-103 |
176.13 |
1 |
12.6814 |
12.69 |
3.5 |
1.0568 |
公告中 |
807113 |
天香苑二期6-1-02 |
104.28 |
1 |
8.259 |
8.26 |
2.5 |
0.6882 |
公告中 |
807114 |
天香苑二期9-2-101 |
156.92 |
1 |
12.4281 |
12.43 |
3.5 |
1.0357 |
公告中 |
807115 |
新安花园厕所旁 |
43 |
2 |
1.548 |
1.55 |
0.5 |
0.129 |
公告中 |
807116 |
滨江山庄山庄综合楼三楼 |
1072.58 |
3 |
65.6419 |
65.65 |
19 |
5.4702 |
公告中 |
807117 |
融汇景江F-2#、F-5# |
577.31 |
1 |
14.5482 |
14.55 |
4 |
1.2124 |
公告中 |
807118 |
景春花园13号楼门面1-2层 |
91.46 |
1-2 |
10.5362 |
10.54 |
3 |
0.878 |
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公告中 |
807119 |
沿河路153号6幢02号 |
280.74 |
2-3 |
20.2133 |
20.22 |
6 |
1.6844 |
公告中 |
807120 |
镜湖区沿河小区2幢3号 |
27.44 |
1 |
0.7903 |
0.8 |
0.2 |
0.0659 |
公告中 |
807121 |
沿河小区1-3 |
38.8 |
1 |
1.1174 |
1.12 |
0.3 |
0.0931 |
公告中 |
807122 |
长街小商品市场A区-31号 |
39.83 |
1 |
1.4339 |
1.44 |
0.4 |
0.1195 |
公告中 |
807123 |
花园一期1号楼11# |
61.68 |
1 |
5.5512 |
5.56 |
1.5 |
0.4626 |
已办理初始登记证 |
公告中 |
807124 |
花园一期1号楼12# |
61.68 |
1 |
5.5512 |
5.56 |
1.5 |
0.4626 |
公告中 |
807125 |
万豪白领04# |
201.78 |
1-2 |
14.5282 |
14.53 |
4 |
1.2107 |
公告中 |
807126 |
光华星城20#楼102 |
295.04 |
1-2 |
12.7457 |
12.75 |
3.5 |
1.0621 |
已办理消防备案 |
公告中 |
807127 |
光华星城20#楼103 |
327.63 |
1-2 |
14.1536 |
14.16 |
4 |
1.1795 |
公告中 |
807128 |
光华星城20#楼104 |
301.84 |
1-2 |
13.0395 |
13.04 |
3.5 |
1.0866 |
公告中 |
807129 |
光华星城20#楼107 |
324.49 |
1-2 |
14.018 |
14.02 |
4 |
1.1682 |
公告中 |
807130 |
光华星城20#楼109 |
301.54 |
1-2 |
13.0265 |
13.03 |
3.5 |
1.0855 |
公告中 |
807131 |
光华星城21#楼105 |
324.49 |
1-2 |
14.018 |
14.02 |
4 |
1.1682 |
公告中 |
807132 |
光华星城21#楼107 |
271.2 |
1-2 |
11.7158 |
11.72 |
3.5 |
0.9763 |
公告中 |
807133 |
光华星城21#楼108 |
301.84 |
1-2 |
13.0395 |
13.04 |
3.5 |
1.0866 |
公告中 |
807134 |
光华星城21#楼109 |
327.63 |
1-2 |
14.1536 |
14.16 |
4 |
1.1795 |
公告中 |
807135 |
光华星城21#楼110 |
295.04 |
1-2 |
12.7457 |
12.75 |
3.5 |
1.0621 |
公告中 |
807136 |
望江苑4号楼106号 |
209.16 |
1-2 |
18.8244 |
18.83 |
5.5 |
1.5687 |
公告中 |
807137 |
旭日天都4-1#104 |
210.79 |
1 |
30.3538 |
30.36 |
9 |
2.5295 |
公告中 |
807138 |
望江苑社区用房三层 |
638.13 |
3 |
50.5399 |
50.54 |
15 |
4.2117 |
公告中 |
807139 |
九莲塘公厕配套商业用房 |
78.08 |
2 |
5.6218 |
5.63 |
1.5 |
0.4685 |
政府统一建设 |
公告中 |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3年(自装修免租期满的次日算起)。
2、关于装修免租期的约定
(1)租赁面积在100㎡以下的给予20天,100㎡(含100㎡)至500㎡的给予40天,500㎡(含500㎡)至1000㎡的给予2个月,1000㎡及以上给予3个月;
(2)装修免租期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算,期间不计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经营业态:
1、出租标的均不得经营餐饮、洗浴,且标的807117(融汇景江F-2#、F-5#)仅限居民停车使用;
2、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四)特别提示:
1、部分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二项“出租标的简况”;
2、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出租方
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芜湖鼎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16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84处房地产拟挂牌出租三年租赁价格评估》(芜鼎晟评字[2019]第9026号)。
5、评估对象: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因了解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行为涉及的资产。
6、评估结果:详见本公告第二项“出租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芜湖市镜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 方应支付的交, 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建设规划、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房屋设计用途使用出租标的,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9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2020年9月19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公告期结束(如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三)报名时间
自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9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应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上述确定的标的成交价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且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53-3117526
传 真:0553-3117971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附件:标的照片集.rar
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