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农村商业银行”)拟对外公开征集发起人及募股,现委托我所对外发布招商公告,具体实施以正式公告为准,本招商公告仅供参考。
具体内容如下:
一、居巢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居巢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居巢区联社”)是在巢湖市居巢区境内依法设立、由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成立于2006年6月28日,股金为709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詹克武,注册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
(二)部门与分支机构置
居巢区联社下设营业部、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中心、个人贷款业务中心、市场营销部、风险管理部、监察保卫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会科技部、合规管理部10个职能部门,18个信用社、16个分社、2个储蓄所。
(三)股权结构
截止2010年9月30日,居巢区联社的股本为7088.81万股,其中法人股1199.60万股,自然人股5889.21万股(其中:职工自然人股1673.14万股)
(四)历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9月 |
资产规模 |
191690.05 |
236317.63 |
278911.35 |
330434.78 |
存款余额 |
174827.11 |
210132.90 |
250247.92 |
302577.34 |
贷款余额 |
113372.27 |
134609.70 |
180119.78 |
221294.04 |
不良贷款 |
41913.79 |
36510.99 |
27987.33 |
9573.07 |
不良比例 |
36.70% |
27.12% |
15.54% |
4.33% |
各项收入 |
10079.74 |
14360.02 |
15205.59 |
12115.08 |
各项支出 |
9725.29 |
12615.74 |
14774.14 |
10856.99 |
税前利润 |
1264.75 |
2675.99 |
955.33 |
1508.09 |
净利润 |
354.45 |
1700.28 |
431.45 |
1258.09 |
审计情况 |
已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未审计 |
(五)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实际指标 |
2009-12-31 |
2010-9-30 |
1 |
资本充足率 |
7.85% |
7.37% |
2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7.85% |
7.37% |
3 |
不良贷款率 |
15.54% |
4.33% |
4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100% |
181% |
5 |
资产利润率 |
1.67% |
0.40% |
6 |
资本利润率 |
9.51% |
9.54% |
7 |
流动性比例 |
66.41% |
62.37% |
8 |
审计情况 |
已审计 |
未审计 |
(六)居巢区联社财务状况
截止2010年9月30日,居巢区联社总资产为330434.78万元,总负债315600.71万元,所有者权益14834.06万元,每股净资产2.0926元。2010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11316.1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08.09万元,净利润1258.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征集发起人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股本规模
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募集股份总额约为27000万股(以银行监管部门最终核准数额为准)。
(二)股本募集方式
股本募集方式分为两种:
1、由原居巢区联社社员以原居巢区联社的股金转为巢湖农村商业银行的等额股份约7000万股。
2、扣除将原居巢区联社股金转为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约7000万股(以实际数为准)股本后,剩余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万元股本(该部分以下称“新募集股份”)拟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对社会广泛征集符合相关条件的发起人,对外公开募股。
(三)新募集股份的募集对象
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
(四)新募集股份的募集对象应符合的条件
1、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3)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4)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境内非金融机构属重组改制的,重组改制后,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控制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其重组改制前的经营年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
(5)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7)具备补充农村商业银行资本的能力,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8)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且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9)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10)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认购不得超过2650万股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1)拟持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需事前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五)新募集股份的认购价格
新募集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意向投资人认购时需按每股价格(不低于认购起始价)认购1股并再出资0.3元认购居巢区联社不良资产。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每股认购报价的起始价。
对于每股认购价格:其中的1元作为1股,用于巢湖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本金;溢价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投资人每认购一股股份,同时自愿出资0.3元的作为购买不良资产的价款。待不良资产处置取得收入后进入巢湖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巢湖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公积。
(六)新募集股份认购规则
1、单个自然人认购新募集股份不少于50万股,且增幅为10万股或其整数倍;上限不得超过500万股。按此规定认购的股份数量为有效认购数量。
2、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认购新募集股份不少于500万股,且增幅为50万股或其整数倍;上限不得超过2650万股。按此规定认购的股份数量为有效认购数量。
3、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
4、居巢区联社原股东参与认购的,其认购的新募集股份数量与已确认的由原居巢区联社的股金按照1:1的比例转为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数量之和应不超过上述单个自然人、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认购股份的上限要求。
(七)新募集股份认购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办理认购手续时应向长交所指定账户按每认购一股新募集股份交纳0.2元认购保证金,认购保证金的总额按认购的股份数量足额计算,否则视同放弃认购。
(八)投资人资格审查办法
由资格预审小组和资格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预审,由巢湖银监分局对预审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发起人)股东资格认定。
(九)新募集股份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
参照新股累计投标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投资人及其认购股份数
(十)组织签约时间规定
自长交所向被确定为发起人的意向投资人送发《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起人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书》、《认购及托管不良资产协议书》。
(十一)发起人付款要求
发起人应在签订《发起人协议书》、《认购及托管不良资产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长交所付清全部股份认购款及不良资产认购款。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基本情况介绍。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申请及声明(适用于自然人)。
4、投资人为原居巢区信用联社股东的须提供原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居巢联社提供的确认其为原居巢区信用联社股东的证明文件。
5、其他相关文件。
(二)意向投资人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基本情况介绍。
2、投资申请及声明(适用于非金融机构)。
3、投资人为原居巢区信用联社股东的须提供原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居巢联社提供的确认其为原居巢区信用联社股东的证明文件。
4、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度、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意向投资人截止至201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意向投资人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关于同意投资的决议;意向投资人为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投资的相关文件批复。
7、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8、其他相关文件。
四、预约登记
意向投资人如有投资意向,可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联系,填写预约登记表。
五、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3-3117879(王先生)、0553-3117729(叶小姐)、0565-2338085(巢湖分公司)。
传真: 0553-3117971、0565-2338085。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98号工行大厦二楼。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