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的股权。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的股权。
(三)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21日,注册资本148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镇,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成套安装、维修;电子仪器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配件、橡胶制品销售;新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资质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二、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2009年4月25日,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的股权。
2、2009年4月25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的股权。
3、2009年4月21日,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转让安徽机电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9)127号)报批准同意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的股权。
三、转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1、财务审计情况 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08年3月31日的期末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新中天审报字(2009)0275号),审计结果为:资产总额为187,288,512.83元,负债总额为30,553,909.32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56,734,603.51元;2009年1-3月份实现利润1,083,991.69元。
2、资产评估情况
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3月31日,并出具《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国信评报字(2009)123号)。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总额为 19025.17万元,负债评估总额为3055.39万元,净资产评估总额为15969.78万元。
3、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5月31日,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国信评报字(2009)123号)予以备案。 四、竞买人资格及受让的前置性条件 1、竞买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5亿元人民币(外币按2009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折算人民币)。
2、竞买人应具有水泥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的行业经验及先进技术。竞买人(含竞买人的控股股东)累计具有水泥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的行业经验达到十五年以上。
3、竞买人在水泥余热发电、垃圾处理方面具有先进的应用技术,并已在中国应用和提供过技术支持。
4、如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必须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具有与水泥成套设备或水泥余热发电或垃圾处理相关的专利技术。
5、如竞买人为中国境外的企业法人,竞买人在中国大陆成功投资运营项目应不少于两个,且成功投资运营项目的累计投入注册资本达到4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2009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折算人民币)。
(成功投资运营项目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成功投资运营项目应在中国大陆;成功投资运营项目被评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竞买人投入成功投资运营项目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2009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折算人民币);竞买人持有成功投资运营项目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0%;成功投资运营项目的正式运营时间达12个月以上。)
6、竞买人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股权转让协议》(草案)、《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7、竞买人承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十年内不得转让本次受让的标的。
8、竞买人承诺:受让本标的后,在中国与转让方、标的公司的水泥技术、产品可能产生竞争的企业不再发生股权投资关系。
9、竞买人应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参与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的竞买。
10、竞买人报名时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纳竞买保证金24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2009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折算人民币)。
11、如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竞买人应承诺:竞买人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12、如竞买人为中国境外的企业法人,竞买人应承诺:竞买人在安徽海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外币应以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足额折算为股权转让价款)。
13、本次标的转让,仅限于竞买人单独竞买,不允许联合竞买。
五、公告期限 自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26日。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26日(每工作日8:00-16:30)。 报名地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出让文件:每套报名资料费20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竞买保证金:报名时,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24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2009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折算人民币),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否则视同弃权。 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让文件。 七、交易事项 资格审查: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 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报价)。 电子报价时间:2009年6月30日9:30至15:00。 电子竞价时间:电子报价结束后自动进入电子竞价阶段。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电子竞价(报价)地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 电子竞价(报价)起始价:8000万元人民币。 电子竞价(报价)加价幅度:100万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 八、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2、标的成交后,竞得人与转让方应在标的成交现场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否则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没收违约方的保证金;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后4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规定的交易佣金,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后第5个工作日在竞买保证金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佣金。 3、竞得人在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产权成交鉴证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佣金)。转让方与竞得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竞买保证金扣除竞买人应交的交易佣金后的余款按以下方式处理:如竞得人为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的,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履约首付款和履约保证金;如竞得人为中国境外企业法人的,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4、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本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以内退还。
5、竞得人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开始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过户费用按芜湖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系电话:0553-3117729
传真:0553-3117971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98号工行大厦二楼
网址:www.ccjex.com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日 |